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(硕士)公告(一)

时间:2021-04-12 阅读:328
黑龙江大学
哈尔滨 高校
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、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黑办发[2006]32号)、《关于印发<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黑人社发〔2011〕68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黑人社发[2015]32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发展需要,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硕士岗位教师,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学校简介

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***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
详见《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(硕士)计划表(一)》(附件1)。

三、基本条件

(一)应具备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。

2.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。

3.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。

4. 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,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。本科、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。

5. 应聘人员须于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6.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,国(境)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7. 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,详见《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(硕士)计划表(一)》(附件1)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

1.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。

2. 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。

3. 存在学术不端、师德师风问题的。

4.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
5.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。

6.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。

7. 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 报名时间:2021年4月2日至5月7日17:00。

2. 报名方式:电子邮件报名,报名邮箱为hr@***。

3. 辅导员岗位、管理人员岗位、教师(硕士)岗位,仅允许报考其中之一,不允许兼报。

4. 报名提交材料

(1)《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》(附件2)。

(2)《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》(附件3)。

(3)应届毕业生推荐表。

(4)二代身份证正、反面。

(5)本科、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、学位证(尚未发放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并加盖学校公章);国(境)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(6)科研成果和各类证书,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、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,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。

(7)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《劳动合同》或《聘用合同》。

(8)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。

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(邮件主题标明为“硕士+姓名+应聘学院+所学专业”)。

(二)资格审查

1. 审核时间:2021年4月2日至5月13日17:00。

2. 所应聘学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,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,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。

3. 硕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:1。未达到比例,经学校研究后,根据岗位需求,可降低开考比例。

(三)现场确认

1.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,另行通知。

2.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,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
3. 现场确认后,各类证件、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;其中报名信息表(附件2)、政审表(附件3)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。

4. 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,视为放弃考试资格;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,不予现场确认。现场确认通过者,方可参加考试。

(四)考核

1. 考核时间,另行通知。

2. 考核内容:个人基本情况、基础理论知识、科研业绩成果、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。

3. 考核方式:笔试+心理测试+面试。

(1)笔试

A.采取闭卷形式,计分方式为百分制,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。

B.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: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,若出现并列,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;未达到比例,经学校研究决定,方可进入面试程序。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(***)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2)心理测试

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(3)面试

采取试讲的形式,计分方式为百分制,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。

(4)总成绩计算方式

总成绩=(笔试成绩×50%)+(面试成绩×50%)。

(5)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,总成绩出现并列,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。

(五)体检

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,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[2016]140号)进行体检。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
(六)政审

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、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。政审未通过者,不予聘用。

(七)公示

学校根据考核、体检、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(***)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(八)聘用
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办理聘用手续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(一)享受待遇。落实事业编制,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。

(二)实行试用期制度。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,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三)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,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,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。

(四)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,需提供报到证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本、硕)原件及人事档案等。

(五)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。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,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、不符合相关规定,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桂老师、左老师

联系电话:(0451)86609903

监督电话: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:(0451)86608305

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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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
附件1: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(硕士)计划表(一).xlsx

附件2: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.docx

附件3: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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